被告人刘鼠平与其弟弟刘国平(另案处理)驾车在本市寻找行骗对象。行至本市东二环路辛巷东口时,发现等待卸货的被害人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小白洋村村民张建明,被告人刘鼠平便上前以去签字为由把张建明骗下车。两人在往巷子里走的过程中,刘国平经过,并故意将一个白色手套丢在二人前面,被告人刘鼠平上前捡起该手套,并故意将手套扒开给张建明看到有人民币。张建明信以为真,被告人刘鼠平便与张建明商量分钱,这时刘国平回来质问二人是否捡到他丢失的两万元钱,后张建明在被告人刘鼠平的怂恿下,掏出身上的钱以示清白,之后被告人刘鼠平将手套塞给张建明后骗走张建明的6700元现金。2017年5月8日上午5时30分,在本市阳城收费站附近,被告人刘鼠平伙同他人,以同样方法骗取被害人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居民吴玉龙66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刘鼠平家属赔偿张建明损失,取得被害人张建明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