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在澳门投资赌博公司,大型娱乐场所需要大量资金,以放款期限一个月,月利率三分至六分不等,骗取群众放款。
经鉴定:被告人王x向不特定群众101人非法集资2163.5万元,实际非法占有集资款1765.34万元,用于支付利息及返还本金金额为398.16万元,其中已查明去向的集资款为520.00万元,未查明去向的集资款为1245.34万元。
经侦查,被告人王x于2017年12月20日被公安机关在绥棱县抓获。
被告人王x辩称,其对检查机关的指控无异议,愿认罪伏法。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在澳门投资赌博公司,大型娱乐场所需要大量资金,以放款期限一个月,月利率三分至六分不等,骗取群众放款。
经鉴定:被告人王x向不特定群众101人非法集资2163.5万元,实际非法占有集资款1765.34万元,用于支付利息及返还本金金额为398.16万元,其中已查明去向的集资款为520.00万元,未查明去向的集资款为1245.34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书证刘某1、刘某3、孙某等101人提供的借据、在逃人员登记表、被告人王x常住人口信息表等复印件;证人王某、刘某2、杨某1、杨某2等证人证言;被害人刘某1、孙某、华某、姚某等101人的陈述;被告人王x的供述与辩解;黑龙江龙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被告人王x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故对被告人王x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