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http://www.hebxingshilaw.com
2017年11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傅志忠在本区横店街蓝色星城2期小区外的马路上,向吸毒人员刘某贩卖疑似毒品红色片剂6颗,获赃款人民币300元,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刘某身上查获其购买的疑似毒品的红色片剂状物品6颗,经现场称量总重0.55克;从被告人傅志忠身上查获毒资人民币300元及疑似毒品的红色片剂状物品16颗,疑似毒品的白色晶体状物品1袋,经现场称量总重1.81克。经武汉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鉴定:所送检疑似毒品的红色片剂状物品和白色晶体状物品均检验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http://www.hebxingshilaw.com
一、被告人傅志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杨律师点评:毒品犯罪属于高发犯罪,同时也是我国司法系统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而毒品犯罪的认定过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在毒品数量、毒品含量上想以非常充分的证据予以确认是比较困难的。做为专业的刑事律师,我们会从案卷当中找到对被告人最为有利的证据材料,为其取得最为良好的审判结果。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http://www.hebxingshilaw.com